GPC认证收费规则
发表日期:2023-08-01 16:05:56
1. 适用范围
该规则适用于山东国评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各类认证服务收费。
2. 基本原则
收费项目和标准,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,没有规定的以本文件规则为基础,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的基本情况、市场情况等予以合理处理。
认证的工作量(人日数)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、认证领域数量和专业特性等按国家认证认可有关规定、准则等予以确定,没有国家规则、准则的本公司自行确定。
3. 认证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
3.1认证服务收费项目:
a) 申请费:初次认证、再认证、增加认证领域、变更认证范围等的申请费用。
b) 审核费:初审、监督、再认证、特殊审核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。
c) 批准与注册费(含证书费):初次认证、再认证、认证变更等的批准与注册费用,按不同认证领域分别收取。
d) 年金(含标志使用费)、更换证书费。
e) 审核/检查/评价组成员差旅费。
3.2收费标准
a) 申请费:1000元;
b) 审核/检查/评价费:2000元×人日数;
c) 批准与注册费(含证书费):2000元;
d) 监督认证费:2000元×人日数;
e) 年金(含标志使用费)2000元/年。
获证组织需要增加证书副本时,缴纳一定的材料费。
4人日数核算方法
4.1认证人日数与申请认证范围内的有效人数、认证服务类型(初审、监督、再认证、特殊审核/检查/评价等)、业务范围类型和场所数量与类型等等因素相关。包括文件评审、认证准备、现场服务和最终报告等等各项认证活动所需的时间。
4.2人日按照一个完整的正常工作时间计算,通常为8小时。
4.3确定的认证评价时间不包括评价人员的路途时间。
4.4由于受审核/检查/评价方原因,需要增加时间的,费用由受审核/检查/评价方支付。
4.5扩大认证范围时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量计算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