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国评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
发表日期:2023-07-01 16:28:14
社会各界:
山东国评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:
本公司经依法设立并依法取得认证机构批准书,保证从事的认证活动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开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本公司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管理制度符合认证监管有关要求;相应领域专职认证人员的数量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条件。
本公司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的规定,在批准的认证领域内,按照认证规范、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。
愿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电话:0533-2089001。
山东国评认证服务有限公司
2023年7月1日


